六種類型的論點


1.論點類型一、看出緊張情勢:
(1)此種論點最能吸引讀者的注意力。
(2)需要能正確指出三件事,即:衝突之處,和處於衝突中的兩件事。
(3)通常一、兩個緊張情勢就足夠。超過三個以上可能會造成混亂。
(4)這種論點在解釋時需要一定程度的智力自信與敏銳度。
(5)緊張情勢通常包括矛盾和解構,採用辯證法(正反合)是一個可行的架構。

2.論點類型二、論述因果關係:
(1)可從定性和定量來分析,這要見機行事。
(2)定量分析時可以使用統計方法,如:相關分析、迴歸分析、機率分析、假設檢定。
(3)使用統計方法時,必要時可以忽略離群值,也可以採外插法、內插法。
(4)注意:有相關不一定就有因果關係。

3.論點類型三、從觀察或假設開始(歸納和演繹):
(1)歸納法很容易出錯:試圖從「事實」來推斷理論的作法的確惡名昭彰,這應該歸咎於最 古老的一個「白天鵝的故事」。這則故事簡短但令人難忘:曾經有人對天鵝的顏色進行研 究。這個人數一千隻天鵝,而他所數的天鵝都是白色的。於是該研究便下了「所有天鵝 都是白色的」這個結論。對於看過黑天鵝的人而言,此處的邏輯明顯是錯的。
(2)演繹法:從假說到觀察(再回到假說):最嚴格的演繹方法之一是遵循卡爾˙波柏(Karl Popper)所稱的「否證主義」。否證主義認為:「唯一有用的假說是可經證明為錯誤的假 說」。因此波柏認為馬克斯與佛洛依德的理論並不合乎這個準則,認為他們的理論不可 能被證實或否證,因此他將那些理論視為是偽科學。
(3)演繹法中,「少量反證」未必表示你的假說錯誤,這項反證可能有其他解釋(事實上,反證本身也可能出錯)。

4.論點類型四、與「關鍵詞」相關的論點:
(1)可就關鍵術語來進行分析,並據此安排論點的結構。
(2)常見與分類相關的論點:若未適當考慮分類的方式,很可能會得出非常平庸的結論。例 如,有一篇學生文章,他把馬克思視為一位「革命者」,並以此作為其關鍵論點。不用說, 那篇文章沒有得到高分,畢竟作者僅陳述出明顯的事實。如果可以讓敘述變得更特定和 更聚焦,或許就能跳脫這種錯誤。比方說:馬克思是位「啟蒙革命者」、「歐洲中心論革 命者」或甚至「不切實際的革命者」都會更具體,也比較有可能闡述更深刻的見解。

5.論點類型五、貢獻與影響:
(1)簡明易懂:主張X對Y有顯著貢獻或影響,顯然都是很明確的主張。
(2)主要危險在於過度單純化:未能看出「貢獻」或「影響」的精確本質。
(3)當你發現自己提出某項貢獻或影響相當「大」、「小」、「顯著」、「不重要」等,請停下來 自問:「我已經解釋為什麼了嗎?」一項分析勝過一組形容詞,例如:提出某個機構的貢 獻時,可提出類似的其它機構來進行比較。
(4)這些論點與列舉事實無關,而與解釋改變及提出質疑的過程有關。

6.論點類型六、比較與背景:
(1)比較性論點可以在類似的背景下分析不同的現象,也可以檢查有共同點的事情,探討其 在不同背景下形式上如何變化。(一件事若與另一件事完全不同,那麼比較二者是毫無 意義可言的)
(2)你能更精確看出突顯出的背景,你採用這種論點將顯得更有用處。
(3)當討論背景時,你可能會想要將已知的細節全部放入,但是這麼做是毫無章法條理的。 這個時候,你不如簡明扼要地彙整一下背景,然後堅持在這個背景下來進行陳述。